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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地級市質量獎政策匯總 |
發(fā)布日期:2024-05-21 08:44:00 |
01福建省 ● 獎項名稱:福建省政府質量獎 ● 設立時間:2009年 ● 評選周期:一年一屆 ● 獎項類別:省政府質量獎和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 ● 獎項設置:福建省政府質量獎名額每次不超過5個,福建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名額每次不超過10個?!?nbsp; 獎勵:授予獲獎組織福建省政府質量獎、提名獎獎牌、證書,分別獎勵200萬元、100萬元,并向社會公布獲獎名單。 ● 點擊查看:《福建省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》
● 獎項名稱:福州市政府質量獎 ● 設立時間:2011年 ● 評選周期:2年一屆 ● 獎項類別:市政府質量獎 ● 獎項設置:每次授獎總數(shù)不超過五個。 ● 獎勵:授予每家獲獎企業(yè)或組織福州市政府質量獎獎牌、證書,并對每家新獲福州市政府質量獎的企業(yè)或組織獎勵100萬元。
● 點擊查看:《福州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》
● 獎項名稱:廈門市質量獎 ● 設立時間:2009年 ● 評選周期:2年一屆 ● 獎項類別:市質量獎 ● 獎項設置:每次不超過5個。 ● 獎勵:對獲得廈門市質量獎的組織給予一次性獎勵150萬元。
● 點擊查看:《廈門市質量獎管理辦法》
● 獎項名稱:漳州市政府質量獎 ● 設立時間:2009年設立漳州市質量獎,2022年改名為漳州市政府質量獎 ● 評選周期:2年一屆 ● 獎項類別:市政府質量獎和市政府質量獎提名獎 ● 獎項設置:每次市政府質量獎名額不超過3個,市政府質量獎提名獎名額不超過3個。 ● 獎勵:漳州市人民政府批準漳州市政府質量獎、提名獎的最終獲獎名單,頒發(fā)證書和獎牌(杯),并一次性給予每家新獲漳州市政府質量獎企業(yè)或組織100萬元獎勵,提名獎企業(yè)或組織不給予獎勵。
● 點擊查看:《漳州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》
● 獎項名稱:泉州市政府質量獎 ● 設立時間:2010年 ● 評選周期:2年一屆 ● 獎項類別:市政府質量獎 ● 獎項設置:每次獲得泉州市政府質量獎榮譽的企業(yè)或組織不超過5家。已獲得中國質量獎及福建省政府質量獎(含提名獎)、泉州市政府質量獎稱號的企業(yè)或組織不再重復參評泉州市政府質量獎。 ● 獎勵: ①市政府授予獲獎企業(yè)或組織“泉州市政府質量獎”榮譽稱號,并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的獎勵。 ② 我市首次獲得中國質量獎或福建省政府質量獎(含提名獎)的企業(yè)或組織,視同獲得泉州市政府質量獎,且不占用泉州市政府質量獎名額指標,對新獲中國質量獎的企業(yè)或組織,給予3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;對新獲中國質量獎提名獎、福建省政府質量獎的企業(yè)或組織,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;對新獲福建省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企業(yè)或組織,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。 ● 點擊查看:《泉州市政府質量獎評選管理實施意見》
06三明市 ● 設立時間:2011年 ● 評選周期:2年一屆 ● 獎項類別:市質量獎 ● 獎項設置:每次獲獎企業(yè)或組織總數(shù)不超過3家。 ● 獎勵:三明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獲獎企業(yè)或組織建議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后,報市政府審批、頒發(fā)市質量獎,對每家獲獎企業(yè)或組織給予20萬元的獎勵。
● 點擊查看:《三明市質量獎評定管理辦法》
● 獎項名稱:莆田市政府質量獎 ● 設立時間:2010年 ● 評選周期:2年一屆 ● 獎項類別:市政府質量獎 ● 獎項設置:每屆授獎名額不超過5個。?
● 獎勵:授予獲獎企業(yè)或組織莆田市政府質量獎獎牌、證書并獎勵人民幣50萬元;向社會公布獲獎名單。?● 點擊查看:《莆田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》
● 獎項名稱:南平市政府質量獎 ● 設立時間:2011年 ● 評選周期:2年一屆 ● 獎項類別:市政府質量獎 ● 獎項設置:每次授獎總數(shù)不超過3個。 ● 獎勵:授予獲獎企業(yè)或組織南平市政府質量獎獎杯、證書并獎勵50萬元,向社會公布獲獎名單(單個企業(yè)最多只可獲得兩次政府質量獎獎勵資金)。
● 點擊查看:《南平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》
● 獎項名稱:龍巖市政府質量獎 ● 設立時間:2011年 ● 評選周期:2年一屆 ● 獎項類別:市政府質量獎 ● 獎項設置:龍巖市政府質量獎每屆授獎總數(shù)不超過3個。 ● 獎勵:授予首次獲獎企業(yè)或組織龍巖市政府質量獎獎牌、證書并獎勵50萬元;向社會公布獲獎名單?!?nbsp; 點擊查看:《龍巖市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》
10寧德市 ● 設立時間:2011年 ● 評選周期:2年一屆 ● 獎項類別:寧德市質量獎和寧德市質量獎提名獎 ● 獎項設置:寧德市質量獎和寧德市質量獎提名獎每屆授獎總數(shù)均不超過3個。 ● 獎勵:授予獲獎組織寧德市質量獎、提名獎獎牌、證書,并分別獎勵每個獲市質量獎、提名獎組織50萬元、30萬元;向社會公布獲獎組織名單。再次申請并獲獎的組織,可再次享受獎勵。 ● 點擊查看:《寧德市質量獎管理規(guī)定(修訂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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